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认定如下:1.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客观上具备正当防卫的时空条件;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暴力犯罪行为已经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3.防卫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达到了“重大”程度;4.防卫行为造成重大损害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