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左右。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