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了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又包括了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节规定了人身权。

《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