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就是脑死亡,没有脑电波活动,没有自主呼吸,没有反射,生命完全没有可能再逆转,但心脏可能还在跳动。第二就是临床死亡,心脏不跳了,这也不是彻底的死亡,因为可能还有组织存活。第三级的死亡是生物学的死亡,心跳停止24小时后,人体的组织细胞全部都死亡了。这三种状态,从生物科学的角度上讲,人都是死了,而且不可能复生,患者已经不具有任何生存和抢救的价值。但是,如果根据传统的心脏死亡标准,停止对已经脑死亡、尚未到达心脏死亡的患者进行抢救,将构成治疗上的过失甚至是杀人行为;而且,从道德的标准来讲,停止抢救一个没有达到法律死亡标准的患者将是反人道主义的行为。如果直接从已经脑死亡但心脏尚在跳动的患者身上摘除器官(特别是心脏),将有可能构成伤害罪或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