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体情形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