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件,在法律上都分为实体和程序两个部分。程序就是办理这个案件的必要程序,比如说办案必须先要立案,然后调查,然后对当事人采取措施等等,这个就是案件的程序。
所谓案件的实体就是案件的事实部分,比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结果,情节等等这些就是案件的实体部分。
因此案件的实体问题就是案件的实际情况方面的问题,不是指案件的程序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