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需要填写档案转移申请表,然后连同申请表格一起邮寄至本人户籍地所在的人才中心,或者也可以转移至新的就业单位(如果该单位具备接受档案的资质的)。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