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基本上是根据现行的会计报表分类方法,将企业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将物流成本与销售成本混在一起。根据我国2001年8月颁布的《物流术语标准》的概念,物流应包括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废弃物流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物流成本。在我国现有会计报表中所能体现的“物流成本”是属于可视成本开支,可称之为显性成本。企业物流成本应该综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但是,由于在确认、分类、报告等方面,这两张报表都必须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导使物流成本的“剥离”缺陷和“不完全”缺陷。从上可以看出,物流成本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消耗在物流业务方面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大部分的显性成本可以通过原始凭证反映和计算。目前,在企业运营中,只是加强了这方面的费用计算,并进行物流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而对于隐性成本,既要加强物流成本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其核算标准和方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