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纠纷要提交哪些证据第一,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第二,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第三,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知识拆迁补偿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