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