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