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的风险有:1、案件审理时间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案件情况复杂,审理时间长,可能会造成当事人疲于应诉;2、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难以执行;3、调查困难,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可能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判决文书在国外是否产生效力需要根据国外具体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