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教材的发表权、教材之上的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放映权、修改权和其他教材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前五款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