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举办者要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报告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交组织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联合举办的,须提交联合办机构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形式、各方出资方式、数额、权利、义务及参与、退出办学的条件、程序等。

(三)拟聘举办人身份和学历、职称证明;拟聘管理人员情况、财务人员情况。

(四)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情况。

(五)办学方案:包括名称和地址、内部组织机构、机构规模、办学形式、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等基本情况。

(六)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管理实际。

(七)资信证明:包括举办者实力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筹建费用和经费来源等证明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有捐赠资产的,应说明捐赠人情况,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机构场址说明:包括办学场地、行政、教学用房(地)使用说明,其中自有土地、校舍应提供土地、房产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应提供经租赁协议。

(九)办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证明文件。

相关要求

第一: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于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第二:技能教育培训

技能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们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