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的进行:1、首先是熟悉案情、掌握案件整个情况;2、保证自己手上的证据充分;3、要慎重决策、注重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