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