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需要本着企业的承受能力与支配能力来确定标准,比如经济损失上认定一般不能少于5000至10000元,如果实力强的企业还可以起点更高些,总之要作到公平、合理、合情与责任担当效果为原则。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