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的证据需要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