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车位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