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一般不是从单位拿,而是享受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的工资标准,差额部分就会由企业补足。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