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不同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包括: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

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二、性质不同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三、免税时间不同

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