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款后打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