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是不得销毁的。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第二百六十二条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定性依据材料应当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