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户擅自拆房屋主体的,出租人可要求租赁户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使房屋受到损失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租赁户赔偿损失;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则可按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