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

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三)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

(四)分红权/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