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该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小时,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及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后,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