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注销其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