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