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原有债权债务,应连带承担,但是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除外。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