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观上表现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