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