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上述情形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