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费一般指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

首先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

其次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

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情形:

1、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地产;

4、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或已抵押的除外;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6、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7、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