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 和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的权利有: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4.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1.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 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