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全部免费,但是会享受一些国家补助政策。

1、未成年孤儿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孤儿保障经费。

2、在上学期间国家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对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就业问题。

3、民政部等部门明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对农村孤儿,要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扩展资料:

《儿童福利证》发放对象是0-18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是其获得救助的凭证,用来记录持证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成长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在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救助和优惠政策的情况。

《儿童福利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证,须加盖公章。发证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孤儿进行情况核实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儿童福利证》并备案。

出现下列情形,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儿童福利证》:

1、持证人年满18周岁的。

2、持证人依法被收养的。

3、持证人找到生父母的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