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借款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即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借款人需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出借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