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孩子是正常上学的,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机构承担,对学龄孩子的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评估可以进入附近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便安排到社区普通学校就读;另一类是因身体原因而无法进入社区普通学校就读的孤残儿童,福利院专门开设了十二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启心学校。

启心学校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全人发展”的社工理念,针对孤残儿童的教育需求,开创性地提出“全人教育”的教育理念:一方面教育服务于全院0到18岁所有孤残儿童,包括早期干预教育、学前教育、学龄期义务教育、学龄期特殊教育、岗位实践教育以及社会融合教育。

扩展资料: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儿童福利机构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