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二、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三、采集视听证据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四、采集现场证据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至于私自拍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主要看取证时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为了调取证据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的居室或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五、委托鉴定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由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没有证据该如何离婚呢离婚有两种方式:1、两个人协商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办离婚证。2、如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或者财产问题协商不一致,就去法院诉讼离婚。去法院诉讼离婚,当然要证据。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证明为什么离婚,是否达到离婚的条件等等。否则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不过,凭第一次起诉的法院判决书再次起诉,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呢很多离婚的人一气之下就提出离婚,一纸诉状直接交到法院,这样便会打草惊蛇,在这种情况想要再收集到对对方不利的证据,往往会比较困难了。但如果在下定决心要离婚之后,安静的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再行诉讼的话,争取到的利益对自己会更大。所以,你首先得知道哪些证据是对自己有用的。一、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谈话录音能否作为离婚证据呢根据法律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仅从证据的效力来看,田某在与你吵架时偷录了其中的内容,从法律上说并不违法,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这并不等于说现在同意离婚。是否离婚应以你现在的表态为依据。如果你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在查明你们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事实和情形后,依法作出判决。手机短信内容能否成为离婚证据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专业律师对“离婚证据”的建议当夫妻间的感情不断恶化,甚至到了不得不走上法庭的时候,提起离婚诉讼一方究竟应该如何提供证据保障自己的诉求呢?一、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但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较为困难,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1、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供租房合同、情书或者照片、录音录像等。在寻找另一方有重婚和有同居情形的证据时应注意证据的合法性,避免为收集证据而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可以提供报警的出警记录,或是医院验伤出具的验伤单、诊断证明,还有伤口的照片、影片等。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法律规定必须为对方屡教不改的情形,因而在提供证据时应注意在程度上的把握,如果对方因为赌博或者吸毒的判决或受过其他处罚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明。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夫妻分居的情形只要有租房协议、小区物业证明等很好判断,但在时间上须满两年,在证据中需要将时间界定清楚。除上述四种情形外,我国法律法规中也规定了许多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现实中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也有多种形式,具体情况分析和证据提交还需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争议,在提供证据时重点在于证明子女由自己抚养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除证明自己有抚养子女的财力外还要证明可以提供子女成长的良好环境。未成年子女满10周岁的,需提供子女本人愿跟随自己生活的相关证据。三、分割共同财产的证据离婚诉讼的另一焦点是财产分割问题。提交财产分割的证据应注意以下问题:1、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资料。如果一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形,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有些无形财产如证券、知识产权等要注意提交专业的价值评估报告。2、提交存在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的证据,避免与共同财产一同分割。3、提供证据证明有可以予以照顾的情形,如为家庭做出较多贡献、个人收入不高、子女归自己抚养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