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可以向青岛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