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逃避商检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一)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二)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三)多次逃避商检的;(四)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第八十三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四)多次逃避商检的;(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