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还款的能力;
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欲购的二手房产权清晰。
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
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有不低于购房款一定比例的资金。
8、不违反当地限购政策。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