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包括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