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替代租赁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企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