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概念是什么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政府强制给予除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某项专利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共有三种:1、专利权人未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他人实施,即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未能得到许可的。(例如:一个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很先进的发电方法,并取得了专利权,你们公司想通过专利转让来实施其技术,但未得到许可,从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仍未得到许可,那么就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2、后一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前一专利实施的。需指出的是,强制许可只适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没有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并且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3、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其他紧急情况,或者是为公共利益的非商业性使用。(比如今年我国突发非典,如果一家公司拥有治疗非典药物的专利技术,虽然有专利权保护,也可通过强制许可让其他公司生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