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烟花爆竹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燃放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既可以向销售商索赔,也可以向负有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厂家索赔。销售商承担了赔偿义务的,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厂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国家主管部门还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