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流程如下:
1、有关规定认定吸毒成瘾;
2、与人口信息库、吸毒人员信息库比对,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吸毒人员登记表;
3、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4、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并告知决定人;
5、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社区戒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