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办理未婚证时需要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民政局。

具体流程:

一、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二、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三、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扩展资料:

未婚证的用途

1、有时在一些大的集团或公司需要办理入职手续时,会要求员工提供未婚证。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9月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