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的刑期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