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的类型包括仅由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发包方;以及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发包方。常见的是前两种类型,发包方或发包机构通常要代表国家或反映国家利益来组织企业的发包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