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驾驶员非法抵押出租车如何处理石家庄市一出租车司机马某染上赌博恶习,为偿还巨额赌债,其通过租赁汽车并抵押给他人借款的方式进行诈骗,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经查,被告人马某,男,现年40岁,系一名出租车司机。由于马某嗜好赌博,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赌债,马某逼不得已将自己驾驶的出租车抵押给他人进行借款偿还了赌债。为了如期赎回出租车,马某预谋再次通过租车抵押的方式借款还债。2015年8月的一天,马某来到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了一辆大众途观轿车,因该车没有机动车行驶证无法办理抵押,马某又于次日在该汽车租赁公司更换成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经鉴定,车辆价值15万余元),当天马某就驾驶该辆帕萨特轿车来到一贷款公司,将轿车抵押给了该贷款公司并借款7万元,马某在拿到7万元的现金后又全部用于了个人赌博使用,其不仅没能赎回自己的出租车,反而又欠下了贷款公司的7万元借款及汽车租赁公司好几个月的租赁费,最终,马某更换了手机号码及住址,选择了逃避,直到汽车租赁公司在到期后根据GPS定位系统找回汽车,贷款公司才发现被抵押的汽车根本不是马某所有并无法联系上马某,于是选择报警,警方于一个月后将马某抓获归案。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方法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抵押给他人,得款后全部挥霍,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马某所得款项不能退赔,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出租驾驶员非法抵押出租车的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